我所是(投标人单位名称) 常年的律师事务所或本人是(投标人单位名称) 常年的法律顾问, 受理(投标人)的法律事务。我所或本人郑重声明:因(投标人名称)的要求,至出具本证明之日前,我所或本人出具的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的证词是真实、完整、准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证词内容由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据实书写(包括但不限于近3年内有/无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而被诉讼或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等。)
如果发生仲裁和/或法院判决,必须附上仲裁书和/或法院判决书。
在下签字人知道,招标人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并同意按招标人要求提交。
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所属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所属律师事务所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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