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施工的漳州奥体中心地铺石材安装工程等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漳州奥体中心体育馆地铺石材安装
2、工程地点:漳州市圆山新区九龙江西溪南岸、龙江南路西侧地块 3、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4、质量要求:达到验收要求,否则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及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按期返工或返工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安排队伍进行整改并处以返工部分2倍价款的罚款。 二、工期要求
1、工期:2014年2月10日至3月30日
2、因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平台:125元/平方;伞形:145元/平方;楼梯台阶:175元/平方。以上价格含材料和人工等所有工程内的费用,按实结算。所有石材必须采用足量2.5cm厚度火烧面揭阳红、足量2,5cm厚荔枝面揭阳红和足量3.0cm厚荔枝面揭阳红,严格按照业主图纸要求施工,如果施工过程中,甲方检查发现乙方的材料未达标,乙方须马上更换材料,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2、进度款:工程施工按进度付款,每月10日甲方支付给乙方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工程款的80%作为当月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支付工程款至90%,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4、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至95%,余下的5%保修款一年后付清。 8;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甲方的义务:甲方负责协调工地各项事宜,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甲方的权利:监督检查工期和工程质量。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发现进度不符合整体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确保工期和质量。 9;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乙方的义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应标准规范进行施工。若在安装过程中发现设计与实际不符的部位或做法,必须立即报告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待甲方管理人员检查核实决定后方可继续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的检查。乙方自行配备承包本工程所需的小型一、二类工具、机具设备,如切割机、砂轮、手电钻(锤)、刨槽机等工地必须小型设备和工具刀具类消耗品。
乙方的权利:乙方在完整的履行合同有关约定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施工过程中,遇有不可抗拒力发生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协商。 十、安全事项: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外架上抛扔东西。未按安全要求,如没戴安全帽、没穿工作鞋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如果因为乙方生产人员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其它事项:
乙方进场人员应听从甲方现场有关管理人员指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配合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等工作,乙方进场人员应办好暂住证、计生证、劳务证等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件。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鉴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行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
身份证: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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