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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安全生产管理

2020-11-20 来源:趣尚旅游网
电厂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

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消防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思想、知识、技能、教育、强化劳动纪律。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修编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

4.编制并执行反事故措施计划。特别要针对薄弱环节和频发事故与恶性事故,把防触电伤亡,大幅度减少误操作,防止主要设备损坏和洪水灾害等事故作为重点。

5.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报表等工作。

6.认真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和安全达标复查工作。

二.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一)安全组织管理

1.各电厂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

2.电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各电厂厂长担任组长,副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专职技安员、专职治安员组成.

3.各电厂(包括分厂)设专职安技员1人,车间、班组设兼职安全员1人,组成三级安全管理网,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电厂厂长是各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厂的安全生产负责;下属副厂长、各部门负责人、总值、值长、班长分别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负完全责任,是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人、防火责任人、治安保卫责任人。年初与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最终落实到班组、个人。

2.电厂的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制度和执行各自岗位责任制,上下左右全方位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并在生产的同时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五同时”。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各电厂应按照颁有关规程制度(条例、办法),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厂的现场规程制度(办法、细则、补充规定等)。制定现场规程制度的原则如下:

第一.部要求统一执行的规程,如《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事故调查规程》等,原则上应遵照执行,电厂仅就某些实施细则加以补充和解释。

第二.部颁典型规程,如《发电厂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标准》《继电保护及系统自动装置检验规程》《电气仪表检验规程》以及各种运行规程,各电厂应结合本厂设备实际实际制定,经专业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三.部颁供现场参照执行的有关管理制度,如《电业培训制度》《设备评级办法》《备品备件管理办法》等,电厂应结合实际制订.

(四)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值班制度是强化安全管理的组织措施,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考核、事故处理有重大作用。

2.建议各级领导及技术骨干组成的总值班制,确保电力生产连续作业,安全生产指挥系统任何时候不能间断。当班总值是全厂安全生产、治安保卫、防盗、防火、防洪、防自然灾害值班的总负责人。

3.建立值长值班制度,领导指挥运行、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4.建立治安巡逻值班制,由专职治安员轮流在厂房重点部位昼夜巡逻值班,加强节假日的四防工作。

5.抓好班前会和班后会。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工作任务,做好事故预想,布置安全措施,讲解安全注意事项;班后会:总结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作好记录。

6.积极开展安全日活动.检修班每周,运行班组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活动内容应围绕安全工作,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并作好记录。车间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7.各电厂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分析安全趋势,研究预防事故的对策.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必须健全和坚持日常的、定期的、专项的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内容每次有所侧重,根据季节不同检查内容要求可不同,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查安全思想,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查设备缺陷、隐患,查管理工作漏洞,查安全教育情况,查劳动纪律,节假日查四防工作的薄弱环节。

3.检查要防止走过场。对查出的隐患一定要认真整改,按照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定经费,由各厂生产技术部门编制整改计划,经厂长批准后执行。 (六)反事故措施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编订制度

1.电厂编制并执行反事故措施计划,特别要针对薄弱环节和恶性事故,把防止触电伤亡、大幅度减少误操作、防止主要设备损坏和洪水灾害等事故作为重点。

2.各电厂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本厂全年及季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劳保措施的计划,经厂长批准严格执行,需要报局批准项目的,经上级批准后执行.

3.安全技术、安全劳保措施的范围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改进及完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危险标示,定期进行机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加强机电设备的保护、保养及按计划大、小修,工作场地保持整洁,差距畅通,布置合理,消防设备完备,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以及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推广先进自动化安全技术装置,有关事故、障碍等异常情况的防止对策以及已掌握的设备缺陷及不安全情况需改进,不符合法规,可能引起事故的必要改进等项目.

4.应将安技、劳保措施分别纳入大修、技改计划、培训、运行规程修编等计划之中加以安排实施,并保证一定经费。

(七)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

1.搞好安全宣传教育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各电厂、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各种形式(职工大会、班组会、专题分析会、板报)及时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及治安保卫、防火、防洪的教育,使每个职工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搞好本职工作.

2.新职工入厂后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由各电厂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其进入厂教育(政治思想和优良传统教育,遵纪守法和文明礼貌教育,有关规程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然后再由各电厂车间负责新工人进一步学习现场安全规程,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及操作规程,最后转入班组进行上岗前的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教育、现场示范、辅导教育,经考试合格才准予见习上岗。

3.本厂职工脱离工作岗位连续一个月及以上者,在恢复工作前应进行安全规程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才准予上岗.各电厂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省颁地方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企业劳动安全条例》,并每年考试一次,合格者方准予在岗。

4.对因违反现场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的人员,应增加不定期考试。每年利用枯水期举办短期安全技术培训班,进行广泛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对特殊工作作业人员应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八)考核和奖惩制度

1.本局对各电厂实行年度目标考核,按照目标考核的规定,对各电厂实施奖惩。

2.各电厂应按国家各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3.奖励要和安全责任制密切挂钩。在奖金分配上对安全责任大,贡献大的要实行倾斜政策,如运行人员高于其他人员,主要工种高于一般工种,工作条件艰苦的高于一般的,一线人员高于管理、后勤人员等.

4.局主管部门及各电厂应近经济责任制的规定,把所属单位实现安全目标和发生事故的情况作为考核和奖金分配的依据之一。

5.在安全生产中应贯彻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于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指挥等造成事故者,应给予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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