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报销,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最高报销金额为120元,转诊和急诊抢救费用按90%报销,总额不超过1000元。
法律分析
可以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
法律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四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前款规定支付标准的90%报销;其他情形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位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拓展延伸
深圳二档社保是否适用于所有三甲医院?
深圳二档社保通常适用于大部分三甲医院,但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三甲医院。根据深圳市相关政策规定,二档社保参保人员可以在指定的三甲医院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然而,部分特殊医院或特定医疗项目可能不在二档社保的范围内,需要额外支付费用或使用其他医保类别进行报销。因此,在选择就医时,建议提前了解医院是否属于二档社保范围内,并咨询医保部门或医院相关部门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按一定比例报销。具体而言,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80%和60%;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对于转诊、急诊抢救等特定情形下发生的费用,也可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报销。需要注意的是,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因此,在就医前请了解医院是否属于二档社保范围内,并咨询医保部门或医院相关部门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六章 社会保障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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