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大排查方案

2020-12-23 来源:趣尚旅游网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大排查方案

为落实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学校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特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大排查。

一、排查“三重一大”事项 (一) 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2.学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办学规模、年度招生计划的制订、调整,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

3.年度经费预算的制订和调整;

4.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5.学校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

6.全校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7.工资待遇、医疗、住房、职称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8.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9.基础设施等办学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

10.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 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干部的推荐、提名;

2.县级及以上先进单位及个人的推荐; 3.教职工违纪行为的处理。

(三) 重要项目安排

1.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及决算报告;

2.基本建设在 xxx万以上(含xx万元)的基建项目; 3.大宗物品采购,服务类xxx 元以上(含xxx )、维修类 xxx 万以上(含 xx万元)项目;

4.国内外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 (四)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单项支出在 xxx万元以上(含 xxx 万元)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二、排查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决策前,要有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应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决策之前要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 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进行讨论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