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不能换离婚证。实际上,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在法律上的效力跟离婚证相同,都可以证明男女双方的婚姻状况。所以如果已经领取了离婚调解书的,无需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而且,因为双方拿到离婚调解书时,婚姻关系已经结束,所以民政局也不能再给已经离婚的双方进行离婚登记。
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如下:
1、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是民政机关调解无效开具的离婚证明,涉及具体的协议内容,双方在协议内容里签字画押,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协议离婚,民政局会出具离婚证。如果起诉离婚而最终准许离婚诉请,法院会根据情况出具准许离婚的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但是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或者规则允许当事人持法院准许离婚的裁判文书到民政局更换离婚证的情况;
2、经法院判决离婚。采用第一种方式离婚的,一般是男女双方都有离婚意愿,且财产已分割清楚;采用第二种方式离婚的,一般是男女双方有一个不愿意离婚或财产分割有纠纷。无论采用哪种方式离婚的,都符合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通过法院调解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