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是根据人们的农村或城市居住背景来划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不同地区的户口管辖区也有所不同。不同类型的户口登记由不同机关或单位负责办理。
法律分析
农业户口一般是指务农的人、家庭是农村,以种植为主要业务的。非农业户口一办是指像城里、镇里的人的户口,也就是“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类型分为:城市,县城,乡镇。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拓展延伸
农业家庭户口的登记与分类管理方式
农业家庭户口的登记与分类管理方式是指根据农业家庭户口的属性和归属地进行登记和分类管理的方法。在中国,农业家庭户口被划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两种类型。城镇户口适用于那些在城镇居住并从事非农业经营的农业家庭,而农村户口适用于那些在农村居住并从事农业经营的农业家庭。农业家庭户口的登记与分类管理方式是通过户籍管理部门进行,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这一管理方式有助于统计和管理农业家庭户口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政府决策和社会服务提供依据。
结语
农业家庭户口的登记与分类管理方式有助于准确统计和管理农村和城镇的农业家庭户口,为政府决策和社会服务提供依据。根据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农业家庭户口被划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两种类型,以便更好地区分农业和非农业经营。这一分类管理方式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农业家庭户口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农村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供有力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证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