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8:2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1:27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当出现下列特殊情况时,被告人才得以进行取保候审手续:1.对其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为独立适用附加刑期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2.对于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之上刑罚的被告人,而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恐慌或威胁的;3.对那些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我照顾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正值孕期或抚养哺乳期婴儿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引起社会恶相影响,都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4.如果被告人被羁押期限已满,而有关案件仍未审理终结,此时亦应予以释放并实行取保候审措施。